学前教育专业(师范)
当前社会渴求热爱幼儿教育,学历较高,有一定教科研能力,幼儿教育理念新、教学基本功扎实,技能全面,并且愿意长期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而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具有职业意识强、技能高,基础理论知识较系统、知识面较宽等特点,正符合社会对幼儿教师的要求。
淮南联合大学有着丰富的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在建校之初,就开设了英语专业、政治、历史等师范专业,为皖北地区培养了大量的中学教师。2012年我校成教院(淮南电大)开设了学前教育专业,截止2024年9月累计招生4000余人。学前教育专业所在的人文与外国语学院,拥有一支职称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老中青相结合的教师队伍,其中副教授以上26人、硕士以上70人、“双师型”教师占80%以上,拥有安徽省教学团队2个、安徽省示范教研室1个、安徽省“教学名师”1人、安徽省“教坛新秀”3人、淮南市“学科名人”1人。教师团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创新,获得安徽省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在安徽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中,获得“一等奖”1项、“三等奖”8项。学前教育专业现已初步形成一支创新精神足、业务能力强,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基本合理,学历结构不断优化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充分满足了专业的教学需求。
另外,我校学前教育专业依托淮南市文广新局、淮南市教育局等政府机构,以中国(淮南)少儿艺术文化园建设为平台,不断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目前已与淮南市直机关幼儿园、田家庵区一幼、二幼、四幼、五幼等多所公办幼儿园和社会影响力高,办学经验丰富的民办幼儿园签订了校园合作办学协议,在社会专业需求调研、课程开发与设置、培养方案设计与实施、质量考核与控制、毕业资格审定、就业服务与指导、毕业生实习实训、在职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职业资格鉴定和“双师型”教师培养等领域展开全方位的合作。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人文和科学素养,具备正确的教育理念、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掌握幼儿发展、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具备较强的保教能力、创新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高素质幼儿园教师。
二、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学前教育机构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形成“因岗导教、工学结合、一专多能”的“分段式”人才培养模式。
因岗导教就是根据学前教育机构相关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开展专业教育,加强技能学习。
工学结合就是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推行做中学,做中教的模式。
“分段式”即:第三学期安排四周的教学时间到幼儿园见习;第五学期至第六学期到幼儿园顶岗实习。
三、职业面向
所属专业大类(代码) | 所属专业类 (代码) | 对应行业 (代码) | 主要职业类别 (代码) | 主要岗位类别(或技术领域) | 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举例 |
57 | 5701 | 8310 | 幼儿教育教师 2-08-04-00 | 幼儿园、托幼机构或学前教育机构 |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 |
四、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由素质、知识、能力三个方面的要求组成。
1.素质
(1)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和中华民族自豪感。
(2)崇尚宪法、遵法守纪、崇德向善、诚实守信、尊重生命、热爱劳动,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
(3)具有质量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信息素养、工匠精神、创新思维。
(4)勇于奋斗、乐观向上,具有自我管理能力、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健康的体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掌握基本运动知识和1-2项运动技能,养成良好的健身与卫生习惯,以及良好的行为习惯。
(6)具有一定的审美和人素养,能够形成1-项艺术特长或爱好。
2、知识
(1)掌握必备的思想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
(2)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安全消防等知识。
(3)综合知识
具有广泛的人文社科知识和自然科技知识。拥有较为丰富的文化底蕴、高尚的人文情怀和科学的知识、态度与精神,善于把这些知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贯穿于幼儿游戏与活动中,在帮助幼儿发展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专业发展。
(4)教育理论知识
具有较丰富的教师教育基本理论知识,了解国内外前沿教育理念,能够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个性,能够因材施教,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促进幼儿发展。
(5)专业相关知识
具有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一定的教育实践经验,了解学前教育的前沿动态,能够依据教育规律、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对学前儿童进行启蒙性教育,促进学前儿童全面、和谐、有个性地发展。
3、能力
(1)具有探究学习、终身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3)掌握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的理论知识,具有观察、分析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的能力,具有保健和护理幼儿的技能,具备读懂幼儿的能力。
(4)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含口头言语表达技能、书面言语表达技能、体态言语表达技能、现代教育技术运用技能、环境创设技能、教玩具制作技能、艺术教育技能)。
(5)掌握沟通协调能力(含心理教育技能、师幼沟通技能、与家长沟通技能、同事沟通技能、园区合作技能)。
(6)掌握教学监控评价能力(含有效选择教育内容技能、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技能,组织一日活动技能、班级管理技能、教育评价技能),具有初步研究能力和教育反思能力。
(7)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终身学习的能力,利用信息技术教学的能力。
五、应取得的国家认可职业资格证书及等级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六、课程设置
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
1.公共基础课程
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将军事课、形式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育列入公共基础必修课。
2.专业(技能)课程
专业(技能)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
专业实践课程专业实践课包括:认识实习、岗位实习。
舞蹈实训室
毕业剧目展演